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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会员卡及消费券使用变更的公示

尊敬的会员及消费券持有客户:
       广东南美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海珠店”)继续由广州元生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因此,现恢复海珠店及广州元生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广州市白云区南美休闲会馆大酒店(下称“白云店”)、佛山市元生态休闲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佛山店”)、广州志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志懋店”)的会员享有的如下权益:
       一、凡在海珠店办理的会员卡及持有的各类消费券,自2023年9月15日起恢复在白云店、佛山店及志懋店消费使用。(各店的专项推广促销优惠券除外)。
       二、凡在白云店、佛山店和志懋店办理的会员卡及持有的各类消费券,自2023年9月15日起恢复在海珠店消费使用。
       三、四店之间恢复跨店会员卡的申请、办理、补卡、调店等事宜。
       
特别提醒:未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公示的全部内容。

广州元生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会员卡及消费券使用变更的公示

尊敬的会员及消费券持有客户:
       广东南美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海珠店”)受托管理期限将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现尚未就到期后经营与广州元生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受托管理,为保障广大会员的权益,现对海珠店及广州市元生态休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广州市白云区南美休闲会馆大酒店(下称“白云店”)、佛山市元生态休闲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佛山店”)、广州志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志懋店”)的会员卡及各类消费券的使用作如下变更:
       一、凡在海珠店办理的会员卡及持有的各类消费券,自2023年6月30日起,仅限于海珠店消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充值、积分兑换、现金买单折扣、订房、线上清帐、远程宴请等),不能在白云店、佛山店及志懋店消费使用。
       二、凡在白云店、佛山店和志懋店办理的会员卡及持有的各类消费券,自2023年6月30日起,仅限于该三店及该三店之间跨店消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充值、积分兑换、现金买单折扣、订房、线上清帐、远程宴请等),不能在海珠店消费使用。
       三、海珠店不再受理白云店、佛山店和志懋店三店会员卡的申请、办理、补卡、退卡等事宜,白云店、佛山店和志懋店三店不再受理海珠店会员卡的申请、办理、补卡、退卡等事宜。
       四、对本次变更有异议或需要退卡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办卡酒店提出或申请办理退卡。
       
特别提醒:请各位会员及消费券持有客户在会员卡充值和使用消费券时务必注意本次变更之后的使用范围,需要申请退卡的会员请及时办理。未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和申请退卡的,视为同意本公示的全部内容,不再接受退卡申请。

广州元生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一日    


2020年7月1日公告

各位会员:
       本公司受托管理的各酒店《会员卡协议》自2020年7月1日作如下修改:
1、会员卡以最初办理的酒店为发卡主体(以下称“发卡店”)。
2、自2020年7月1日起,有关会员卡的任何事项按发卡主体的公示执行,具体内容请登录本公司官网查阅。
3、如对本示有异议者,请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自2020年7月1日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公示的全部内容。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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